1、概述:
包括任务来源及目的、设计依据、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 。
2、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:
建设项目概况:包括建设项目名称、建设单位、地址、建设项目性质、建设规模,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、岗位
设置、建筑施工工艺等。
工程分析:包括总平面布局规划、对新建建筑、利旧建筑、周边建筑、总图进行描述和介绍,主要技术方案及工作
流程,防护设施布局概况及辅助设施等 。
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:包括辐射源项分析和人员接触放射性危害情况:岗位、接触频率等 。
依照设计所依据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技术规范等,对建设项目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、应急救援设施、电离辐
射警示标识、辅助卫生设施等进行设计,并附设计图;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进行预算。并对预评价报告对策
措施及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,包括对于预评价报告中针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要求,应分别描述落实、部分落实、不
落实情况,落实的措施应描述防护设施及所在位置。部分落实、不落实的措施,应描述理由,或说明取代方案。
结合现有同类项目的医学设备质控检测、运行管理经验,对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,预测建设
项目建设投人使用后工作场所中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(强度),能否满足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的要求。
建设单位应按照预评价及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施工,不得随意改变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辐射源项、防护布局等发生重
大改变的,应重新进行评价。
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,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。正式投人使用前,应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
放射诊疗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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