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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防护原则与措施
2022.05.26

(一)放射防护的目的与原则


目的:预防确定性效应,控制随机性效应


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:

1.辐射事件的正当性:也称为合理性判断经证明(成本收益分析)后,给定辐射事件的利大于弊,这就是电离辐射事件正当性的原则。

2、放射防护的优化:合理尽可能低的原则,即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净收益。

3、个人剂量监测限值:不可接受剂量范围的下限,即个人暴露剂量不得超过相应的规定限值。


在医疗照射方面,要在保证疗效或诊断结果的前提下给予最合适的剂量,选择最佳条件和最合适的操作技术,将照射剂量降至最低水平。


(二)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措施


1、严格执行卫生部卫办[2012]148 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》号监督:


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。


一般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。


健康检查应使用普通X光摄影和CR;在有条件的地区,建议用DR  代替一般的X  线摄影和CR  检查。直接透视不应用于健康检查;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(如50岁以上人群和长期大量吸烟者,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等),否则不应进行CT检查。用过的; PET、PET/CT、SPECT  和SPECT/CT。


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为受试者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,对非辐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;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,避免直接照射照射野附近的敏感器官或组织;拍片前应确定是否怀孕,孕妇不得进行腹部或盆腔X线片。检查期间,除考生外,其他人员不得留在机房内,当考生需要就近扶持或照顾时,照看或照顾的人也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。


2、严格按照宁《GB130-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》:


机房布局要合理,避免有用的线束直接照亮门窗和管口;与团队诊断工作无关的杂项不得堆放;机房应配备电动排风装置,并保持良好的通风。


机房门外应贴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、辐射防护注意事项和显眼的工作状态指示灯,并在灯箱上张贴警示句;有效链接。


患者和考生不得在机房等候,除非有特殊情况,考试同伴不得留在机房。


根据工作内容,每个X线组必须至少配备工作人员、患者和受试者的基本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用品,数量要满足工作需要。防护设备及辅助防护设施不应小于0.25mmPb;对不同年龄的儿童应进行不同的检查,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器官的防护用品,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不应低于0.5mmPb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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