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实验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:
(一)检测实验室有良好的维护、清洁和秩序管理。测试仪器位置合理,操作方便,并配备必要的防污染、防火、防盗、门禁等安全设备及相关措施:
(二)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,并严格按照文件开展检测评价工作 :
(三)放射性物质检测场地应符合法规、法规及相关辐射健康标准的要求。有一些措施可以控制使用放射标准源或参考材料的测试质量。有参加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活动的历史:
(四)检测方法采用国家、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。应有操作指导文件,如详细的检测方法法规规定、仪器操作规程、样品管理规程、数据处理规程等:
(五)建立检验样品的唯一标识制度和状态标识。制定安全收集、接收、转移、储存和处置样本的书面程序:
(六)放射性样品与其他样品分开存放,由专人保管。废弃的放射性样品和其他放射性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使用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必须通风,实验室地板和工作台必须易于去污:
(七 )原始记录和测试报告必须根据各自的要求包含足够的信息,并且必须按照适用的法规进行准备、审查、修改、签署、分发和维护。
卫生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:
(一)放射诊疗建设项 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( 甲级) ;
(二)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。
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:
(一)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(乙级 );
(二)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;
(三)个人剂量监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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