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-699-8388
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如何配置
2022.04.25


  (一)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:


1.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必须有相应的管理、技术和质检人员 。


2.专业检测校准人员必须精通相关法律、法规、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文件 。


3.专业技术负责人应掌握专业业务,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一致 。


4.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系统正规培训并通过考核 。


  (二)具体条件


1.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风险辐射防护评价A级,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技术学历,从事相关

专业工作5年以上年。且为本单位职工,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过。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,具有较高技

术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人。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60%,技术人员总人数不低于10人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检测.jpg

2.申请放射防护设备和放射性产品检测许可,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职称。从事相关专业工

作5年以上,为单位职工,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。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,具有较高技术职称的不得少

于2人,具有中级以上技术学历的不得少于总人数的40%,不得少于7人。


3.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风险辐射防护评价B级申请,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学历,从事

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以上5年。均为本单位职工,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。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,具有中

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,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。







免责声明:带有本公司标识的图片未经授权转载,将追究法律责任;文章部分文字、图片,视频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
发布时间
搜索
相关新闻更多>
如何基于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进行医械研发?
哪些医械需要做热原试验?
医疗器械常见验证及流程
医疗器械设计开发输入的重要性及合规建议

咨询服务热线

400-699-8388

首宏检测有限公司 400-699-8388

Copyright @ 2018 Safehigh, ALL Right Rese

ICP备案:鲁ICP备2021042925号

   

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1620号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