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资料中的检测报告,如疲劳等动态试验、病毒学试验、免疫学试验等,是否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
医疗设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?
研究材料的测试报告是设计验证的一种证据形式。法规上述对认证机构和检测报告资质没有明确要求。因
此,对于上述的检测报告,比如疲劳等动态检测,对病毒检测机构的资质没有硬性要求。
病人监护仪等含有较多和人体接触附件的有源医疗器械,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时应关注的系列问题之二?
一般来说,病人监护仪的功能模块,如心电图、体温、血氧、无创血压、有创血压、呼吸、脑电图、麻醉
等,都包括各种与人体接触的配件和申报的配件数量很大。为方便查阅资料,建议参考以下要求:
1、参考申请表的结构和组成顺序,按功能模块分类,列出联系人的描述和姓名。附件、接触部位、接触时
间、接触性质及生物学评价(豁免方法、评价、试验)及相应评价资料的名称和编号。
2、生物检测项目、检测依据、检测结果、检测报告编号等。在生物试验中也应注意。
3、 如果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夹具进行测试,应说明选择典型型号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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